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10721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12/4
网友:
优抚对象补助调整
我是1983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最近听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有调整,不知道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回复部门: 市、区民政局 回复时间:2014/12/16

我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从2009年正式实施以来,至今已有6年的时间。为确保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今年,我们会同财政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比例的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参加居民医保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个人自负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比例由45%提高到7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人员由25%提高到50%;对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在乡复员军人的门诊补助比例由30%提高到4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人员15%提高到30%,年最高补助额由不超过1000元提高到2000元。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