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从2009年正式实施以来,至今已有6年的时间。为确保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今年,我们会同财政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比例的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参加居民医保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个人自负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比例由45%提高到7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人员由25%提高到50%;对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在乡复员军人的门诊补助比例由30%提高到4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人员15%提高到30%,年最高补助额由不超过1000元提高到2000元。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