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以,如果您是个人可在办理加油卡时,要求预售单位给您开具普通发票;如果您是单位,可在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要求预售单位给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方便请您与我局货物和劳物税科联系(电话:5697032),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与中石油联系,帮您解决问题。 至于是否会因未开发票漏税的问题,这个需要实地调查核实才能确定,请您提供详细的线索以便于我们调查处理,或者您也可以拨打威海市国税局案件举报电话:5697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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