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在高区田村恒宇.星河买的房子刚交房,开发商说是物业收电费,我旁边是一家烤肉店,他们中午,晚上吃饭的点用电,正好是峰值高的时候,而对我们来说,会摊很多高价电,所以我想申请一户一表,每月不想花这个冤枉钱,希望电业局的领导能为老百姓多考虑一下,开发商卖房子时还特意问他们是不是电业局收的电费,他们说是。现在问说是电业局不接收,不能移交。普通商业用电是9毛到一块,物业收就是1.2元以上了,我们真的接受不了.物业代收真的一点不靠谱,想收多少就收多少。还是麻烦领导,我们电费能不能直接交电业局。新房子不能直接归城市电网吗,因为有房产证,不能申请一户一表吗,再就是物业能加钱代收电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