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电视购物或网上购物,在购物环节与经营者发生商品买卖关系,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购物或服务合同,消费者与快递公司在购物环节不发生合同关系,货物真假与快递企业的寄递服务没有关联。如果物品在寄递过程中发生丢失、损毁等问题,快递企业要负责,应按照与寄件人的约定赔偿寄件人。消费者如果在收到商品7日内要求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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