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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052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11/18
网友:
统一路小学北门停车场学生家长整天提心吊胆的出入校门
尊敬的领导:统一路小学作为一个百年老校,培养了无数的人才和祖国的栋梁,

我们作为在校学生的家长们,因为孩子在这所优秀的小学里就读,而感到自豪,

但是,现在学校北门前的停车场却给这所小学的在校师生带来了生命的威胁,每

天车辆的进进出出,很是危险,孩子长的小,有的刚从幼儿园上一年级,司机倒

车根本看不到,孩子很容易被车辆撞到。去年的10月份,一辆车,就碾压了一个

接孩子的家长的脚,差一点就酿成惨祸,今年接送孩子的家长又和停车场的管理

员,发生肢体冲突,为此,在学校的历次家访中,均对北门停车场极为不满,也

通过学校和各个单位沟通解决,但是,最后都没有结果,我们2014届统一路家长

委员会代表全校家长,一致要求彻底解决北门停车场问题,我们的诉求,1、把

北门停车场彻底取消,这是根据威海市相关法规,这个停车场根本就不应该存在

。2、如果实在有存在的必要,停车场收回,由学校管理经营。现在正值威海市

创建精神卫生城的关键时刻,家长们都很气愤这个停车场的事情,很想组织去占

据停车场示威,并责问如果孩子出了事情,谁来负这个责,是交警支队长,还是

哪一个领导能负责?如果继续这样放任下去,一是车辆越来越多,二是问题老不

解决,家长和停车场管理人员的矛盾将会进一步激化,这样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

,把威海创建文明城市的初衷给颠覆了,不利于人们和谐、社会和谐。交警部门

是人民的卫士,不应该为了利益放弃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对此,希望交警支队,

能尽快的出面解决,给统一路小学的孩子们一个生命安全的保障。
 
  
回复部门: 市公安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2014/12/2

统一路小学北门停车场属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由威海市安通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一、根据《威海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道路上施划的停车泊位不得影响行人、车辆通行,不得影响其他公用设施的使用。下列区域、路段不得施划道路停车泊位:(一)消防通道;(二)已建成能够提供充足车位的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300米以内的区域;(三)道路交叉口、学校出入口、公共交通站点,以及距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区域;(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设置道路停车场的区域、路段。”学校出入口以及30米以内的区域不得设置停车场,是指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该停车场不属于道路停车泊位,所以《威海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适用于该停车场。同时由于周边多为老旧生活小区,停车场地严重不足,我们认为不宜取消该停车场。
   二、11月19日,交警支队会同教育部门、市政部门和学校就统一路北门学校安全通道的设置问题进行了现场协商,在确保学生安全和停车场正常运转的原则下,沿停车场东西两侧的人行道设置了学生通道,并且在学生通道与停车场之间安装了护栏,学生通行时与停车场内的车辆完全隔离,可以确保学生通行安全。11月27日,我们又与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和学校进行了沟通,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提出了将学生通道设在停车场中间的方案,我们正在组织相关部门对该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继续保持与学校、家委会及附近居委会的联系,争取早日拿出各方都满意的方案,尽快解决问题。望理解,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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