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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048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11/14
网友:
9月1日立管改造费不该交
皇冠南区管道改造没有经过我们住户同意,并且也没有必要改造,现在让我们承担费用,不交改造费就不让交暖气费,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
 
  
回复部门: 第二热电集团公司 回复时间:2014/11/19

下线后与用户电话联系,说明因立管运行多年,管壁结垢腐蚀、漏水,严重影响供暖效果,不得不进行立管改造。用户需要交每平方米5元的立管改造费。新的《山东省供热条例》是针对新建住宅小区,我市目前尚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所以仍按威价管发【2003】98号《关于明确集中供热楼房内公用部分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用户的意见我们也及时反馈到主管部门,目前,相关职能部门正在调研论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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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2418 ·网友:王刚, ·留言时间:2014/11/14

留言:这就是垄断行业,不执行《山东省供热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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