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问 题
 
问题编号:1044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11/12
网友:
关于威海市合利达贸易有限公司不承担奖品
2014年4月27日,威海某电视台组织一些家居品牌,在威海的特乙甲家居广场举办了所谓的“夜宴”团购会,我当时定的冠珠陶瓷家的瓷砖(威海市合利达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幸运地被抽中了一等奖,单号0000679,冠珠。中奖时那个主持人就告诉我,到时直接去乐天冠珠陶瓷家拿奖品就好了。抽奖结束后,那天下雨,我开车拉着志邦橱柜的人一起回去了。
幸运的事变成麻烦事就这么来了。
由于自己拖拉,就没着急装修,有时还去乐天家居去看材料,每次都会去冠珠陶瓷家,每次我问起电视的事情,他们的店员梁某及张某,都会告诉我说“放心吧,电视都在呢,等你交了货款,就给你,这么大的公司还能瞎你个电视?”
麻烦闹心的事来了。接下来冠珠跟我说,说是他们的所谓建材联盟老总们说现场已经领了,冠珠陶瓷让我找证人来证明当时我现场没领奖。。。。
好,你说我领奖了,那你拿来我签字的领奖单子我看看?好,你说找现场证人,行,我找到志邦橱柜的3个人来证明(这些都有录音证明)。
后来,冠珠陶瓷来电话了,说是他们确定了我当时没领奖,他们准备奖品。呵呵,接下来奖品变了。
42寸的创维电视变成了32寸的三洋,我问问你,二等奖是海信的冰箱,难道一等奖比二等奖还便宜。我质问冠珠,接下来冠珠陶瓷说让我找证据证明当时是42寸的,呵呵,我就不知道了,我还要证明什么,我拿不出来你们就满嘴胡说,胡作?
我想请帮忙下,处理下这个事情。谢谢
 
  
回复部门: 经区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2014/11/19

建议转由活动组织者威海某电视台处理。
根据《消法》第四十三条: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