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缴费期开始后,外地户口居民在我市长期居住,并在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居住证明的,可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办理流程为:持本地公安机关开具的长期居住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办理参保缴费时需缴纳包括政府补助在内的全额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符合“三投靠”原则(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夫妻双方相互投靠)并在威海居住一年以上的,每年12月份可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在办理异地居住手续时可在居住地选择一至两处定点医院作为个人本年度的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下步,我们将探索放开威海市居民医疗保险行政区域内就医限制,实现参保居民可就近就医,切实方便居民就医和享受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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