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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043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11/12
网友:
供暖管改造收费不合法、不合理!
从去年开始市里拿出钱为市民进行暖气管进行更换改造,老百姓拍手称赞!但是你们热电公司要居民按5元/平米收费是不合理的,更是不合法的。
2014山东省供热条例 第四章 设施管理 第三十四条 规定:用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供热企业承担。 用户自有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
这里明确规定“用户用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供热企业承担。” 你们依据的法规、条例是哪个?难道你们凌驾与山东省之上吗?管线改造市里已经拨了转款怎么还要再收取?
请公开答复,谢谢!
 
  
回复部门: 第二热电集团公司 回复时间:2014/11/14

2014年3月2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新的《山东省供热条例》,2014年9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中的第三十四条:用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供热企业承担。而条例中的第十四条:新建住宅小区内的供热经营设施(包括供热管道、换热系统和用热计量装置),由供热企业负责投资、设计、建设。在新的条例颁布实施时,我市的与之对应的新的政策还未出台,我们公司仍执行原有政策,对于用户反映的问题,我公司也及时的反馈给了主管部门,据息政府职能部门会针对山东省供热条例尽快推出新的政策,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调研中,希望用户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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