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按照不同的规定分类处理:(1)携带现钞等值1万美元及以下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应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2)现汇部分等值5万美元及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自费留学人员购买学费或生活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因私护照及签证、境外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学费或生活费无需提供)、境外学校相应年度或学期学费证明或生活费用证明等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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