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07〕345号)规定“银行机构在进行联网核查时,当联网核查结果不一致但无法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件时,不得随意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可采取以下方式对相关居民身份证件的真实性进一步核实:一是客户出示居民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有效证件。经佐证,相关居民身份证件确属真实证件的,银行机构可继续办理相关业务。对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银行机构也可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进行鉴别。如经鉴别相关居民身份证件确属真实证件,银行可继续办理业务。二是为客户出具联网核查结果证明,由客户持该证明自行到被核查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核实。公安机关应予以受理并于受理核实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反馈申请人。如经核实相关居民身份证件确属真实证件,公安机关应及时为相关个人更新相关公民身份信息。客户可持居民身份证件和公安机关核实并填写的回执到银行机构申请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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