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有些福利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发放。经具体了解,根据《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工住宅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威财行函〔2004〕1号、《威海市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补贴暂行办法》威财文字[1999]16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非在编职工不在取暖补贴发放范围内。经落实高区、经区、张村、羊亭、温泉环卫部门,都没有为一线环卫工人发放取暖费。环翠区环卫局考虑到环卫工人的辛苦和工资相对较低,近几年以每人每年700元的标准向非在编环卫工人发放了取暖补贴;由于考虑到非在编人员流动性较大的特点,自2012年起发放方式有所改变,即从每年11月17日至次年4月5日,按照每人每天5元的标准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合计发放的取暖补贴为每人700元。今年仍按700元标准发放。由于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无法与该网民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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