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问 题
 
问题编号:1029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10/29
网友:
环卫局不公平
我是环翠区环卫局的一名普通的保洁员,过8月十五,环卫节都不给我们分东西。经区高区张村温泉的环卫工都分的很多东西。不知是因为什么不给我们分,难道都被领导占有了。取暖费人家都发1700可是我们一天5元。这公平吗
 
  
回复部门: 三区环卫局 回复时间:2014/11/5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有些福利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发放。经具体了解,根据《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工住宅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威财行函〔2004〕1号、《威海市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补贴暂行办法》威财文字[1999]16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非在编职工不在取暖补贴发放范围内。经落实高区、经区、张村、羊亭、温泉环卫部门,都没有为一线环卫工人发放取暖费。环翠区环卫局考虑到环卫工人的辛苦和工资相对较低,近几年以每人每年700元的标准向非在编环卫工人发放了取暖补贴;由于考虑到非在编人员流动性较大的特点,自2012年起发放方式有所改变,即从每年11月17日至次年4月5日,按照每人每天5元的标准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合计发放的取暖补贴为每人700元。今年仍按700元标准发放。由于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无法与该网民取得联系。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