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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026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10/27
网友:
蒿泊物业公司收费问题
深圳路30号楼车库物业费有如下问题:
1、收费依据是什么?收费标准是多少?
2、2013年收了我109元/年物业费,2014年收了我240元/年的物业费,为什么一年一个样?(都有收据)
3、据车库其他租户说,刚开始收物业费时他们不交,后来与蒿泊物业交涉,2014年他们交了100元/年的物业费。为什么我一收就交,还要240元?
4、蒿泊物业自2013年开始收费,2012年以前没人收费,不是我不交费。但蒿泊物业的人说,如果要卖房,2012年以前的物业费都要补交,否则不给开证明。我想问一下,蒿泊物业的人说的对吗?如果对,2012年以前蒿泊物业怎么不收费呢?该不该收呢?
该我交的费用我不会差人家半分钱的,也请物业公司按章办事。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4/11/4

经我办核实,该业主反映情况不完全属实。深圳路30号所在的清河苑小区是老旧小区,租车库做生意或居住情况较多,人员流动性很大。租用车库居住的按100元/年收取物业费,租用车库做生意的按商业网点每平米1元收取物业费, 该业主车库为经营性,面积20余平米,故一年收取240元物业费。收费标准已在小区公示栏公示。
蒿泊物业公司自始就一直收取物业费,只是收费工作较困难,物业费收取率较低。我办会督促物业公司从各方面改善服务,端正服务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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