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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020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10/20
网友:
物业在小区北门划停车位进行收费
反映两个问题
1、东发现代城亲情园北门物业划停车位进行收费,每月90元,想咨询一下公共区域是否可以划停车位,之前看直播威海播放的其他小区有过这样的现象,也是行风热线的事情,都让物业进行整改了,我们小区的情况是否是一样的情况?
2、另外由于我小区车辆原来从南门进出小区,由于南门施工,临时将东门改成进车入口,但是车辆进入大门上面有门鼻,让物业解决,不给解决,门鼻上下有两个,如果不注意很容易刮到车,小区门外也没有警示牌,挂钩也没有包裹好,想咨询是否可以帮忙协调物业进行整改。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4/11/13

依据《关于威海市区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威价费发[2010]12号)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的共用部位设置停车场地并收取停车费的,要经业主委员会或大多数业主同意,并制定相应的停车场管理办法,明确停车场的权利和责任,所收取的停车费在支付管理成本外,用于补充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关于业主反映车辆通行的问题,我办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经了解,该区域由于南大门道路施工,临时启用东大门,因车辆出入产生纠纷,物业公司人员已与业主进行了沟通,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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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2421 ·网友:, ·留言时间:2014/11/15

留言:第二个问题解决了,第一个问题回答得笼统,没有实际答案。

留言编号:2425 ·网友:赵亮, ·留言时间:2014/11/17

留言:停车收费未经体业主同意,收费责任与权利没有明确,收入用处没有公示。还有每月90元的价格也超出了威海市关于露天停车场常驻居民最高每月60元的收费标准。(根据市房管局、市物价局2010年12号文的规定,地上停车位大型车辆每月收取80元,小型车辆每月收取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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