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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017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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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开业就扰民
威海市区庙耩路9号楼北面的三层小楼最近一个月在重度装修做为商用。我们知道,商用门市必须经过业主同意经居委会调查了解,在不影响居民休息、不扰民的前提下工商部门才发放营业执照。此处与9号楼紧连,别说是经营,单是装修这些日子我们9号楼已经饱受扰闹,做为门市房我们不同意。希望工商局能与居委会协调重视我们的请求。谢谢。
 
  
回复部门: 环翠区工商局 回复时间:2014/10/22

由于投诉群众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我局无法取得更详细的信息。根据规定,只有用途为住宅的房子用作经营才需取得相关利益人员同意,而商用门市房无需。由于该楼目前没有从事经营行为,工商部门无法对其装修行为进行规范。如果群众对我局回复有任何问题,希望与我局联系,我局企业注册局电话:527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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