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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010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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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求助公安部门
王加明男68岁,荣成市上庄镇东涝家村.秦淑芹女60岁,荣成市上庄镇东涝家村.之前曾多次与邻居吵嘴架,邻居王新海男63岁,高彩风女61岁.平时因琐事经常吵嘴架,2014年5月29号,下午6点左右邻居王新海,因白天其妻与秦淑芹吵嘴,突然非法闯进王加明家里面,用拳头猛击王加明头部,至其被打晕倒在地,其后又对秦淑芹大打出手,至秦淑芹头部也多处受伤.事后因王加明与秦淑芹现无儿无女也不敢报案,怕再次受到伤害,一直不敢吭声.事后俩人因受伤头部疼痛忍受,第四天去医院检查,经医院拍片发现头部骨胳没有问题,可是脑部双侧有於血,需要住院治疗.王加明夫妻俩在生活上没有经济来源,本来不想去医院,因为怕花钱,事后感觉到事态严重就报了案,110于下午三点左右去了医院,了解情况,可事后表态由于没有证人也没有办法处理,至今杳无音信.由于王加明夫妻俩生活很困难,在医院只住了一天就花了一千五百多,因为承受不了这么高医疗费,只能离开医院在家慢慢养伤.也许这样的事情,在公安部门算是小事,可是对这样无儿无女的老人老说是天大个事,请公安部门给主持公道,不能一句没证人,对方不承认就简单完事了,报警是相信公安部门能公平公正的处理事情,请上级公安部门监督处理一下吧。


这件事在行风热线中反映好久没给回音,第二次反映给你们后,上庄才有答复,上庄派出所向王家明送达《诉讼告知书》,就赔偿事宜告知其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将依法向双方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
当初派出所也对被打方说过,对方也承认有撕扯行为发生,叫本人到法院告对方,前段时间被打人脑袋剧痛,再一次住进了医院里,经过检查还是被打后,脑袋中淤血引起的头痛,住院期间花了1W多元,实在是没办法了,按你们的要求,也到过法院咨询过,法院的工作人员也答复说,派出所这些答复没法当证明,请律师又请不起,难道打人者就可以这样逍遥法外吗,非法闯入民居打伤他人,公安部门一句没有证据就了结了吗?跪请公安部门的领导,帮帮我们2位无儿无女的老人吧,我们也是实在没办法才再次求助你们。

 
  
回复部门: 市、三区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4/10/18

经荣成市公安局核查,李先生反映的2014年5月29日上庄镇东涝村王先生、秦女士被王某某殴打一案,因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现场无其他证人,案件事实难以查清,荣成市公安局上庄派出所于7月底依法向双方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8月10日,王先生在荣成市人民医院做了左侧慢性硬膜下血肿钻孔引流术,因手术时间与案件发生时间相隔两个多月,不能证明此手术与5月29日的案件有直接关系。若对案件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不予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荣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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