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王先生于2011年购买了凤林嘉美花园50号楼的一处二手房,原房主户口一直在房子中没有迁出,王先生也一直没有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期间,王光辉曾向凤林派出所电话咨询过户口迁入问题。户籍人员答复,王先生可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但原房主未联系上,故户口只能暂时挂在王先生处,关系改为非亲属。王先生不同意原户主户口挂在他家,因此想通过热线咨询,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采取强制措施将原户主户口迁出。经区分局治安大队户籍民警及时与王先生取得了联系,告知公安机关无权在原户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户口迁至其他地方,目前原户主户口只能暂挂在王先生的户口上,直到联系到原户主本人再将其户口迁出。王先生对民警的答复表示理解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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