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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0082 发表人:行风电话   发表时间:201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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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是否可以取出一部分付首付款,另一部分进行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账户余额10万元 是否可以取出一部分付首付款,另一部分进行公积金贷款?
 
  
回复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14/10/10

你好,很抱歉,这种做法不可以。按照政策规定,所购的同一处房产只能选择一个理由申请使用公积金,也就是说要么选择公积金贷款,要么选择购房提取。因为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一项长期住房储金,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它既有强制性又有互助性,目前我们威海每25个人缴存的公积金才能满足1户职工家庭贷款的需求。为了给更多的职工提供住房保障,让更多的职工享受到公积金的优惠政策,所以同一购房行为不能既享受公积金提取又享受贷款两项优惠政策。但你申请住房贷款后,按期还款一个月以上,就可以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来偿还贷款本息,但提取额不能超过一年的还款金额,而且以后每间隔12个月都可以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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