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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309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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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宏福广场运营商收取综合管理费
威海寨子宏福广场内铺常年不营业,运营商与业主之间的物业协议早已到期,并且绝大多数没有续期。现运营商(燕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威海晚报刊登公示,收取内铺业主每平米1.00元的“综合管理费”,合理吗?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2019/1/17

  你好!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7号)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物业的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咨询人反映的商铺物业服务不属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其收费标准不在政府定价范畴,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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