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2247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8/9/3
网友:
休养证明和护理证明怎么开?
您好,我是6月1号因工伤造成右脚粉碎性骨折而入住贵院的,当时在创伤骨科住院21天,在家一直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当时不知道要开具休养证明和护理证明,现在公司要这两个证明,可是我现在已经出院两个多月了,应该怎么去补?真的急死了,希望领导能给个解决方案,万分感谢!
 
  
回复部门: 市立医院 回复时间:2018/9/11

过期病假证明原则上不予补办,确实需要补办的,须经治医师查明情况后,在门诊病历上做详细记录,并且须科主任、医师在门诊病历、病假证明上双签字。陪护证明只限开具住院期间一人陪护证明。建议黄先生携带在我院就诊的详细资料与经治医师确认是否可以补办。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