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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211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8/6/19
网友:
柒公馆楼盘这种销售行为是否涉嫌偷税?如是,请查处!
在威海戚家夼柒公馆楼盘购房的消费者,基本都被要求把房价拆分,一部分写进合同,另一部分不写进购房合同(认购合同),不纳入购房合同的额度(根据房屋总价不同)大概从六七万元到二三十万元不等,他们会开两个收据,认购合同上的价款开文笔峰开发公司的收据,这个将来是开发票的;不写入合同这六七万元到二三十万元不等的开一个别的公司的收据,大概都盖的一个四方材料的章,这部分不给开发票。
请问他们是否涉嫌偷税漏税?如是,我们投诉举报,请查实查处他们!
 
  
回复部门: 市国税局 回复时间:2018/6/25

于先生您好,由于您未提供联系方式,我们无法了解具体的问题线索,无法进行查处。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您可以提供您的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的工作人员做进一步的沟通。另外,如果发票开具是2016年8月份之前的,请向地税机关进行投诉,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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