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2114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12/25
网友:
乳山银滩购房认购书——电话留错了2
乳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回复很专业、很迅速,应了之前的判断。
   http://hf.weihai.tv/dhliuyan_list.asp?info_id=21071
   从威海市贵局的口径回复的东西,贵局应是审查过的,烦请贵局的同志看看,没问题吧?
   20—21日出差在外,这几日接电话方便,希望能联系。
 
  
回复部门: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17/12/29

   《房屋认购协议书》在法律条文中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通常情况下我们认为: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

   市住建局对乳山市房管局的答复不作审查,如果当事人对答复不满意或者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