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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5607 发表人: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3/7/9
网友:
企业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有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听说企业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有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请问这个政策是不是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享受?
 
  
回复部门: 市经信委 回复时间:2013/7/9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而不只是新产品开发),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该政策具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普惠性。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并不是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二是项目不分大小,没有设定项目研发费支出额门槛。
  此项政策专业性较强,有关政策具体内容和申报环节,可以到市经信委网站“政策一点通”栏目查阅,也可向经信委科技科咨询(联系电话:523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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