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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707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1/8/31
网友:
燃气价格调整抄表工作不对接怎么判定用气价格
威海市发改委:近日,你委下发文件说要自9月1日调整天然气价格。可是,我家的燃气表不是自动读表的。需要人工抄表。问题来了,人工抄表半年一次。下一次抄表的时候,假如我用了200立方米的天然气,燃气公司怎么判定,这个200立方米,有多少是9月1日之前使用的,按照每立方米2.4元收费,有多少立方米是9月1日之后使用的,按照2.9元每立方米收费?请回复。谢谢!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2021/9/2

您好,调整后的市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9月1日之后抄表的,调价前后用气量可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气量乘以调价前后天数分别确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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