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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701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1/8/10
网友:
投诉文笔峰集团不履行合同不支付业主违约金问题
文笔峰集团建设的柒公馆小区住房,已延期交房1年半之久。上个月去领钥匙,物业人员说需要先交物业费才能领钥匙。我提出意见,用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抵顶6年物业费,但物业人员不同意,说需要我们找开发商。我不是不同意交物业费,但开发商违约在先,延期交房并且不履行违约责任已经侵害我们消费者的利益。就此事,我咨询住建部门,答复说可以走司法程序解决,这种答复我们不满意。
诚信是处世之本,是立业之基。我们威海市区这几年一直在加快推进信用“五进”工作,建设诚信城市,同时,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现投诉文笔峰集团违反信用、不履行合同行为,建议主管部门住建局及市场监管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文笔峰集团严格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或用违约金抵顶物业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请落实处理。
 
  
回复部门: 环翠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1/8/12

您好,针对留言人反映的延期交付产生的违约金问题,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二条已对逾期交付责任进行了约定,业主可依据合同相关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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