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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699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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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广告的和平路山花厦西骨传导助听器质量差
看到威海市公交集团16路、17路、40路等公交车上的广告"无噪音、高科技"等宣传后,家里老人在2021年7月26日威海市环翠区和平路山花大厦站点西70米购买了“骨传导助听器”,购买第二天,机器就打不开了,联系该店的店员到家里直接换了一台。第三天,老人使用助听器有噪音、有回声、感觉头晕、耳朵难受,家人于7月29日到店里要求退货,商家翻脸不承认之前在老人家时“退货”的说法,不给退货。老人因此生气上火血压增高身体状况差。该助听器广告涉嫌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利用群众对公交车这样一个表达城市形象的载体的信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公交集团为不良商家提供了温床,误导了消费者。请给个说法并要求赔偿

1要求公交公司下架该助听器的所有广告
2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连带责任7000元
 
  
回复部门: 公共交通集团公司 回复时间:2021/8/9

您好!骨传导助听器是作为广告出现的,有器械证书与正规的广告审批手续。针对所提问题,我公司会严格把控,规范车载电视宣传。感谢您对威海公交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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