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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6976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1/7/29
网友:
张村翠柳园道路到底修不修啦
张村翠柳园道路破损多年,道路十分难走,骑车都颠的腰疼,小孩子容易摔倒试问连基本的生命健康安全都保证不了,何来的精致城市,幸福威海,红色物业只是口好吗?为了群众的健康安全出行请及早协调解决。
 
  
回复部门: 环翠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1/8/12

您好,经落实,翠柳园小区于2014左右交付使用,目前相关基础设施已过最低保修期限。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小区道路属于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如维修需该小区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对此,4月初张村镇规划部门已根据维修项目做出维修工程预算和施工方案,并上报公共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4月29日方案已审核通过,5月17日公示了相关材料。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经过新柳社区入户征求业主意见,8月3日已公示相关结果,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8月11日,施工方高发市政已进场施工,预计3个月维修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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