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您购买的是威海城区范围(环翠区、高区、经区和临港区)房屋,可以到市级或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维修资金窗口办理变更业务。 按照《威海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维修资金票据、身份证等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如有疑问,您可以拨打522080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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