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于2019年11月份交付使用后,于今年2月份发现几处严重的质量问题,找相关部门及人员协调几次后,柜子门问题一直在推诿,请政府相关部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问题如下: 1 客厅和主卧卫生间排风系统管道直接放在吊顶上面,未接入通风管道,5月份拆开吊顶后发现这个问题,之前根本不知道这样运行1年的时间。 2 厨房柜子门鼓包-位置在最外侧不靠近菜盆的地方,两扇门把手槽开错位置,将问题位置放在柜子底部,顶部位置重新开槽安装把手。 3 主卧卫生间柜子鼓包,开发商说是使用问题,不给更换。 问题沟通分歧: 开发商同意更换厨房柜门,但是拒绝更换主卧卫生间柜门,原因是使用受潮。我们发现厨房柜子门跟卫生间一样,开槽位置发霉、发黑,我们想问,这个情况怎么解释呢?难道主卧卫生间柜门就没有材料质量问题?难道就没有设计问题?没有安装问题?把手与柜门安装缝隙的地方应该有防渗漏措施,难道不用密封处理? 针对纠纷,我们的要求如下: 1 申请房屋质量问题鉴证,确定问题根本原因及责任方。 2 排风不畅导致人体健康损害及相关家具受潮、损害,问题沟通、处理导致我们生活不便及大量的时间花费,申请索赔1万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