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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646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1/3/18
网友:
威海市住建局经区嘉和花园住宅小区私自用名称怎么办?
网友:
请解决嘉和花园嘉和社区重名之事。
距离上次反映该问题已经过去5个月,经区的“嘉和花园”仍然在各大地图都可以查到,快递仍然沿用“嘉和花园”这一名称。既然经区的“嘉和花园”没有在市民政局备案,就应该永久注销,禁止使用!经区与临港区同属环翠区(行政区),居然存在2个嘉和花园,不管那个是真哪个是假,都应该尽早清理,这是你局职责所在!嘉和社区居委会是经区先成立的,临港区的“嘉和社区居委会”多有抄袭之嫌!那么就应该责令临港区管委重新对“嘉和社区”进行更名!老百姓穿衣服还讲究不能撞衫,难道一个行政区内的小区和社区就可以重名了?

回复部门: 市、区民政局 回复时间:2021/3/17
一、住宅小区重名问题。临港区的“嘉和花园”小区是经过批准的,经区的“嘉和花园”小区是私自使用的。经协调,去年已将经区“嘉和花园”的地名标志进行了拆除。近日,我们又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协调,短期内将对经区的小区进行规范命名。
二、住宅小区和社区名称重合问题。社区和小区属两类性质不同的组织和地名,社区由当地政府(管委)批准用名,住宅小区由民政部门命名。社区名称不属于住宅小区名称,因此,不属于住宅小区重名问题。根据地名管理有关法规规定,我局单方面无法撤销嘉和花园名称。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开发单的沟通,力争兼顾多方利益,尽量避免社区与住宅小区名称有重复的问题。
威海市住建局:经区私自使用嘉和花园,这可怎么办?住宅小区,你们怎么管理名称的?请回复。谢谢!
 
  
回复部门: 市、区民政局 回复时间:2021/3/22

经落实,您反映的问题非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联系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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