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留言人反映的情况,现作如下回复:(一)根据威政办文件规定,乡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方案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制订乡镇道路修建计划时,应征求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同步制订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配套建设方案,并将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预算纳入道路工程项目基本预算中,报所属区政府(管委)审批。建设方案由乡镇道路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施工。(二)蔄山镇信号灯升级改造预算由蔄山镇政府承担。交警部门多次与蔄山镇政府沟通协调正气路与中韩路信号灯的问题,并论证升级信号灯的可行性。蔄山镇政府表示蔄山镇现有交通信号灯为统一标志,正气路与中韩路信号灯灯盘直径、杆件高度均满足《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标准要求,不存在使用问题。因地处乡镇、经费不足等原因,镇政府已将信号灯升级改造列入年度计划,并根据工程需要、资金安排,将分批次履行招标合同,陆续更换交通信号灯。交警部门将继续协调关注蔄山镇推进信号灯升级改造工作。(三)已与留言人电话沟通,告知相关情况,其表示希望加大工作力度,早日更换该路口信号灯。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