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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5961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0/11/8
网友:
何时能直接供电
我是文登区榕鹏上尚城的个体工商户,前一段时间听说居民用户已经开始办理供电公司直接管理的相关手续了。门市房的用电确没什么消息,还是由物业代收电费。不知道为什么同一个小区管理方式确不一样。希望商业用电和居民用电能享受到同样的待遇。
 
  
回复部门: 供电公司 回复时间:2020/11/10

威海榕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文登区环山路北、庆丰路西(环山实验小北),新建榕鹏.上尚城居民小区,小区已申请5#、10#、11#-13#楼配套费(5栋楼,已缴纳配套费100%),建筑面积26673.52平方米,纳入配套费面积23405.82平方米(住宅部分),其中榕鹏上尚城小区住宅部分根据文政发(2018)15号文每平方92元执行供电配套费,电气施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供电公司四到户管理,商业、物业部分(包括电梯、小区景观灯、走廊灯、消防泵房、自来水泵房、供热泵房等)(商业未收费面积3267.7平方米)根据文政发(2018)15号文第四条:对于住宅小区内供配电设施设计用电负荷容量大于100千瓦的大型配套公建项目,需由开发企业自行申请上电的规定(资产属于开发企业),由物业公司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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