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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513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0/5/14
网友:
已婚妇女不给享受村民待遇
我母亲在威海市文登区南厫村出生,马上60岁了,一辈子户口都没迁出村里,在村里有房子,有地,也没有在其他地方享受村民待遇,只是因为我的父亲户口不是南厫村里的,就不给我的母亲待遇,为了这个事情,我和父母前后反应了6年,事情依然无人给解决,问问领导,我们是否应该享受待遇。
 
  
回复部门: 市农业局 回复时间:20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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