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山东威海田和街道办事处对农村产权调换楼配套车 库办证要重新估价和重复征收14.35%税费的8条疑问 【12.14晚该办事处专门接访我的鲍姓官员电话中答复我:''我们确实拿不出相关法规政策依据!''我说:''对公权力法无授权(规定)不可为!故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是非法的无效的我的8条疑问是正确的我的诉求'' 是正义的必须解决!''】
威海高区田和街道党工委书记与办事处主任: 第一条:我亲外甥的奶奶李宗梅把自己所有的一栋位于李家夼村产权调换的楼房草厦和车库赠与外甥,现楼房草厦已依法完成转户,只有车库因政府答复要重新估价和重复缴纳14.35%的税费才致转户搁浅!鉴于政府说车库估价办法标准保密,我估计我外甥的这间车库纳税最少在1.4万元左右! 第二条:经过对比,李家夼村一业主于2018.2.22把所有权人是自己的一栋楼房草厦和车库转户赠与子女,其缴纳的车库税是80元, 该车库是22平米*每平3200元=70400元(当时的售价已经很高!)。证明了车库已定价和业主与开发商已支付了税款! 第三条:我外甥接收的车库与另一业主的车库转户,性质完全相同和有绝对的可比性! 请问,另一业主为什么交80元的税而我外甥则要交1.4万元的税!高出了该业主的175倍!!这是谁规定的惊世土政策?! 第四条:国家的法规政策具有统一、平等、一致和持续属性! 除了规定从什么时间开始施行外,严禁规定过期前和过期后的奖与惩不等价不平等(行政丑闻)!!有此,就是滥用职权的非法行为!造成后果的必须依紀依法追责! 第五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依法行政原则,车库的重新估价规定与标准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而威海政府则告知当事人保密不公开!这是天大的政治笑话!拍板决定的一把手必须依紀担责!! 第六条:14.35%的税率一是奇高二是重复征税!不知依据的什么!!如是非法依据和无依据,性质则很严重! 第七条:依法,地方制定政策法规,首先要程序正义(如人大立法而不是党政开会制定!),其次要有合法的(!!)上位法作依据。反之制定的法规政策即违法无效!特别是制定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税法!!这是善法善治的精髓所在! 第八条:根据依法行政原则,我自12.9日到田和街道办事处依法维权的6天里,反复没停的电话和网上要求该办向我出示相关的法规政策依据,但至今拿不出来或不敢拿出来(12.9日应当现场拿出来!)!证实了我的8条疑问是正确的!! 综上,请尽快向我出示上述8条疑问的法规政策依据!如果出示的依据违法和拿不出依据,就是极端滥用职权和极度侵害榨取群众利益的非法行为!! 根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我请威海高区田和街道办事处依法为我出具车库转户手续和与李家夼村上述业主享受同一标准的纳税待遇! 请依法依据给予我书面答复! 本案代理人(共产党的忠诚诤友):黄学才 电话:15763155225 2019.12.15定稿 19网上开始发布!27日向威海市税务局举报并请依法依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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