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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420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9/9/29
网友:
网约车出租车
你好领导加盟网约出租车!随时随刻买个符合规定车,办营运证!网约驾驶员证!就可以运营吗?是否限制加盟网约车的数量?每个人都可以加盟吗?
 
  
回复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19/10/8

我市暂时没有限制网约车营运数量,凡是符合《威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的,都可从事网约车经营。《威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如下:
第八条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除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3年,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二)燃油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发动机功率不小于100千瓦、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的实际购置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不低于12万元,纯电动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续航里程250公里以上,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公里以上;
  (三)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
  (四)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的数据信息能够接入政府监管平台;
  (五)未使用巡游出租汽车专用颜色、门徽和标志灯等经营标识;
  (六)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没有登记的其他网约车。
第九条 车辆所有人应当向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二)车辆购置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车辆未注册登记的,提供出厂合格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三)车辆所有人为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个人取得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四)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保险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车辆45度角彩色照片;
  (六)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的入网运营意向书(平台自有车辆的除外)。
第十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人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本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材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出具《车辆初审合格证明》;
  (二)申请人持《车辆初审合格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或者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验和变更;
  (三)车辆使用性质登记或者变更后,申请人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本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的材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起始日为发证之日,届满日为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登记之日顺延8年对应的日期。
第十一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除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明;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证。
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目前在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证明,无吸毒记录证明,无饮酒后驾驶记录证明,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证明,无暴力犯罪记录证明;
(三)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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