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属地监管原则,我局将您的来信分转至高区市场监管局处理。高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情况如下:据了解,徐女士所办理的是30次的次卡(购买20次赠送10次),已消费16次,该卡并未设定使用期限,可以长期使用。投诉人无法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孩子生病是母婴会馆游泳护具污染所致(我局也未接到过其他有关该母婴会馆涉嫌存在疾病传染源的投诉)。母婴会所同意按照单次游泳费用折算,将剩余次数折换成小儿推拿等项目,但不同意退款。我局工作人员多次通知双方组织调解,但双方均拒绝调解,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二款 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终止调解。我局已通过电话告知投诉人并建议其通过其他途径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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