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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407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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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前管道井内地下管道漏水产生高额水费
楼前管道井内地下管道漏水产生高额水费,水务集团称漏水部位属用户产权,要向用户征收好几千的水费。1、既然为用户的产权,水务集团为何要将用户的东西放到大马路上,用户既看不到也管理不了。2、用户未享受到产品(水)为何要向用户收费。3、为何管道持续漏水2个多月,水务集团才发现问题。4、管道质量合格吗,水井盖只有水务家的人进行开关,在开关操作时有没有人为损伤管道的嫌疑。5、要求将属于用户的部分改至用户室内,为什么电、燃气、暖气管道,用户都是可控、可视、可管的,只有水做不到。6、作为一个国企,仅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为了方便他们抄表、方便他们管理,请问置用户于何地,用户的利益可以随便损害吗。几千块钱的水费于他们可能只是九牛一毛,对普通老百姓那是好几个月的工资。
 
  
回复部门: 市水务集团公司 回复时间:2019/9/2

一、根据《威海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威政发〔2013〕41号)文件第二十六条:“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水表出户、 一户一表,由城市供水经营单位查表收费。”
二、根据《威海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威政发〔2013〕41号)文件第三十一条:“分户水表以内的供水设施产权属用户,由用户负责维护管理”的规定,该段漏水的地下管道产权属于用户,应由用户自行维修,管道破损漏水产生的水费应由用户承担。
三、《威海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和相关行业法中并未规定必须每月抄表,对一户一表用户隔月抄表也是济南、烟台等城市的常用做法,属于降低城市供水成本、降低水价的合理举措。
四、漏水管道属于开发商建设,不属于水务集团施工,管道质量与水务集团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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