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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397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9/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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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问题咨询
领导您好,本人爷爷在汪疃镇店子村有一套房产,当时爷爷去世早,奶奶为我父母赡养,当时我爸兄弟姊妹手写的一份协议,当时没有公证,但全部按得手印,后期还有大家确认的该协议生效的一份协议也是按得手印,主要内容为奶奶由我父母赡养至终老,该房产由我父母继承,房产证土地证由我五叔保管,后来奶奶去世,他们兄弟姊妹都又按手印确认该协议生效,承认我父母履行了协议,同时我五叔也将房子房产证、土地证转交给我父亲。现在我父亲也去世,想咨询一下该房产是否可变更到我和我母亲名下,如果变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除我大伯在威海也已经过世,在世的他们都在新疆,目前我们手里只有当年的协议和房产证、土地证,这些材料是否足够,如果不够该房产将如何解决。
 
  
回复部门: 自然资源规划局 回复时间:2019/8/8

经联系,已告知反映人需办理继承手续,已建议其可在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下载不动产继承明白纸及相关证明资料示范文本,待资料齐全后,可申请办理相关登记,因反映人表示其叔伯辈无法到场确认放弃继承,已建议反映人可具体咨询公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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