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2395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9/7/25
网友:
门市租期内被他人断水断电。
1.门市房合同未到期。2.租房子合同签订方是开发商。3.开发商在这期间,未告知承租者前提下将房子卖给他人。4.该房购买者强制要求承租者空出房子。5.该房购买者拿房产证去电力水务已经给该房停电停水。6.该房购买者的违法行为对承租者经营活动造成可量化的经济损失。7.这种违法行为该怎么办。
 
  
回复部门: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19/8/1

来信人你好,经了解租赁双方关于房屋已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为六年,现未到租赁期结束,开发企业将房屋售卖给他人,来电人要求开发企业继续履行合约,该问题不属于行政法规规范范围内,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建议通过诉讼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