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调动全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积极性,我局联合了组织部等18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对在威海市就职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通过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奖励标准累计不超过2000元。凡是参加并通过2019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威海市考生(需通过所有科目,报考地和服务地均为威海市)在取得社会工作者证书后都可以在各区市民政部门登记申请,领取奖励。有关事项可向市民政局政策法规科咨询,电话:581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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