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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389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9/7/12
网友:
转诊证明难开续1
根据山东省《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1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工作。根据山东省2017年文件的精神,2013年威海文件已经过时,你们在国家医保联网报销的大趋势下,还执行2013年的文件,不知道你们是故意不作为,还是有其他原因,在此说明一下,我们不是先去异地后开证明,而是办理异地就诊前就要求开,但是你们一直不给开,通过办理转诊证明这件事,我认为这不仅是个人的小事,而是一个需要所有人重视的社会问题,当一个病人的住院治疗需求在威海当地满足不了了,需要去外地进行更好的治疗,却需要你们的主观判断决定他是否真的需要去异地治疗,是想如果能在当地治好,谁会花钱遭罪人生地不熟的上外地治病,本来国家进行医保联网的目的就是为了减轻百姓负担,增加人民的获得感,但是你们的回复好官方,好冷冰冰,你们认为你们执行2013年的文件就对了吗,你们学习了省里的文件和国家的文件精神吗,国家都成立医保局了,你们还在执行人社局的规定,还回复的理直气壮,可能你们自己的亲人需要异地就医,你们通过自己内部的关系很轻松的搞定转诊证明,我们却很难,符不符合转诊要求都是通过主治医生主管确定的吗,主治医生有那么大权力吗?总之,在国家取消各项奇葩证明的大环境下,你们医院还能这么从重从严的严把转诊证明这个关口,实在是令人佩服。希望你们的能真正意义的站在病人的角度为患者考虑,而是写在墙上。
 
  
回复部门: 市立医院 回复时间:2019/7/19

戚先生提出鲁人社发【2017】13号文件,是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通知,异地联网结算的前提是需要主治医生以上的专家会诊,并且符合转诊条件的才能进行异地联网结算。
经查,戚先生母亲的病情不符合上级部门关于转诊的规定,并且在未经科室同意的情况下,就自行到外地治疗。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监督指正,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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