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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3748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9/6/18
网友:
请问小区内地上车位可以出租给业主吗
我们小区,凤林工人新村,小区内地下车位一直没启用。地上的马上也开始收费,每年720元。百度了一下,说物业无权直接出租,但具体规定我们还没找到,就找领导这边帮忙给解答一下,小区内的地上车位是否可以随便出租?另外,我们小区外南边和出口加工区院子之间的道路是否边上的车位是否也属于我们小区的?现在那边也是要出租,和其他车位一样!请领导给予解答,谢谢!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9/6/18

经核实,1、凤林工人新村地上车位包括三部分:凤林工人新村地上车位177个、凤林小区地上车位712个、加工区围挡边车位163个,共计1052个。凤林工人新村的地上停车位均属于规划停车位,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法约定。”的规定,开发商可以对规划内的停车位进行出租或者出售。目前,该小区的地上停车位是由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并不是物业公司私自出租。2、该小区地下停车场已经启用,地下停车位共计326个,地下停车位可租可售。 已回复来电人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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