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问 题
 
问题编号:2371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9/6/12
网友:
没交保险的部分能不能给补上
我2004年来到环翠区环卫局从事扫道车司机的工作,单位从2008年才给我们缴纳的保险,我想问一下2004年到2008年期间的保险能不能帮我们给补缴上,要是不行环卫能不能帮我们开个证明,我们自己把这期间的费用给补上,只需要单位给开个证明不知道可不可以!要不我们这期间不就是在打黑工吗!
 
  
回复部门: 市、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19/9/18

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按申报并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以所在市(指设区的市,含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下同)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利息以历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一次性缴清。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