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咨询的问题,并非公安机关应答问题。此类问题,应当向司法部门或其他部门咨询。公安机关提供的解答方案,仅供参考) 遗失物,是指公民遗失的、其所有权可以查考的物品。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会构成侵占罪。找到他人遗失遗忘(数额较大)物品后,如果其拒绝归还,也构成侵占罪。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