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23396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9/4/9
网友:
威海市人社局威海高级技校不给教职工交社会保险
威海市人社局:威海高级技校不给教职工交社会保险。教职工包括春季高考班和铁路班的。威海高级技校承担着给威海失业工人的就业再培训工作。学校的领导一定懂得给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如果,威海高级技校位于临港区,教职工失业了,连个失业金都领不到。请你局督促威海高级技校给全体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谢谢。
 
  
回复部门: 市、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19/5/22

环翠区人社局答复:经调查,威海市高级技工学校社会保险费缴至2019年4月,没有欠费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应当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和档案、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由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义务。如坚持认为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请拨打环翠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话进行举报投诉。(电话5218901)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