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2315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9/2/11
网友:
沧口路14号使用住房维修基金修理下水道需要业主个人付钱吗
沧口路14号楼下水道阻塞导致居民无法正常用水和生活,业主都同意使用住房维修基金修理,天翔居委会主任让居民一户缴纳1000元钱,收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相关文件和法律依据。
 
  
回复部门: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19/2/14

来信人,您好!经落实市物管办,回复如下:该住宅楼污水管道堵塞的问题,已有业主到我单位进行咨询,我单位工作人员经核实后已答复业主,该楼属于售后公有住房且售房单位已交存维修资金。污水主管道属于共用设施设备,经相关业主表决通过后,可以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如维修资金不敷使用,则需相关业主另行分摊维修费用。目前,该楼业主尚未将维修方案提交至我单位,无法核实现有维修资金余额是否足以支付维修所需费用。关于居委会提出业主另行分摊费用的问题,应转交天翔居委会做出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