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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2951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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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卧龙福地住宅小区大厅长期停放电动车,存在火灾安全隐患
威海卧龙福地住宅小区大厅长期停放电动车,存在火灾安全隐患,易通物业视而不见。
根据《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规定,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未设置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本禁令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8/12/18

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我办第一时间联系辖区物管办,具体回复如下:怡园办事处协调小区易通物业。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卧龙福地23A号楼一楼有人乱停电动车现象,经查,该电动车属16楼某业主,12日下午,易通物业工作人员找到该业主,已将电动车移走。随后,易通物业在该楼张帖通知,告知业主楼宇门厅禁止停放摩托车与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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