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对物价工作的关注。按照威海市物价局、威海市公安局《关于规范调整威海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威价发[2011]59号)文件规定,我市对市区停车场实行统一政府定价管理,同时,按照二类区优惠于一类区、公共优惠于道路、夜间优惠于白天的原则,实行差别定价。在实际操作中,分别按各停车场区域、停车场类别、机动车车型和停车时段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以一类区为例,主要收费标准为:道路停车场白天2元/小时,夜间不收费;公共停车场白天2元/2小时,夜间3元/次;景点停车场旺季5元/3小时,淡季按公共停车场标准执行;住宅小区停车场地上车位包月60元/月,地下300元/月,临时停车按同类区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按照规定,除了港口、机场和高铁站执行10-15分钟、医院停车场执行30分钟的免费停车时长外,其余的公共、道路、景点停车场等均按照5分钟(含)的免费停车时长规定执行。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配套停车场在不低于5分钟的免费停车时长前提下,可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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