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行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的通知》的通知(威人社字〔2018〕89号)文件内容:二、规范纸质证件发放,取消证件年审。对符合以下情形并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的劳动者,可准予发放纸质《就业创业证》:1.无法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2.法律法规规定需向其他部门提供纸质证件的人员。2018年9月前已持有且在审验有效期内的《就业创业证》可继续使用,期满后不再审验,纸质《就业创业证》记录满页或遗失、损毁的不再换发或补发,应统一以社会保障卡替代。您也可以致电0631-5190912咨询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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