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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275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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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卫计委卫生系统不给合同工人交住房公积金
威海市卫计委:信件内容:临港区组织部编外合同工作人员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
写 信 人 市民 发信时间 2018/10/30
信件内容 临港区组织部:市民 发信时间 2018/9/27
信件内容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港区苘山卫生院合同制护士没交住房公积金。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威政发〔2005〕40号第四十九条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管理中心依据《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逾期拒不履行的,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条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依据《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们曾派稽查科做过工作。临港区苘山卫生院也同意给这部分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可是还没有落实。请你们再次出动,督促落实。谢谢。

附 件:
答复部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 2018/10/10答复信息 经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下:
经对苘山镇卫生院走访了解,该医院体制是差额事业拨款单位,自2011年以来,乡镇卫生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一律零差价销售,并对辖区内贫困户、低保、五保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去一般诊疗费,所以经常造成收支入不敷出。经与院领导沟通协商,院领导同意力争在2019年为院编外职工开户缴纳公积金。

临港区组织部:临港区范围内的编外合同工作人员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请你们出台文件,规范临港区范围内所有的编外合同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事宜。摸排临港区编外合同工作人员底数。并联系、协调临港区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筹措保障工作。确保2019年能按照国家法规给这部分工作人员实现住房公积金缴纳全覆盖工作。谢谢!

附 件:
答复部门 临港区管委 答复时间 2018/11/5
答复信息 经落实,临港区管委回复如下:
经临港区组织部落实,组织部将针对合同制员工权益保护问题加大检查及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切实保护职工权益。

威海市卫计委:临港区苘山卫生院不给合同制护士住房公积金开户,并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卫生系统不应出现这种违法问题。请你们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摸排,督促涉案卫生院端正态度,依法依规地开展合同制护士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工作。谢谢!
 
  
回复部门: 威海卫计委 回复时间:2019/1/8

信件内容已转至临港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科室处理,我们将督促其在各部门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持下,切实维护好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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